中宣在線訊 近日,寧國市法院在政府相關部門的協助下,成功出清一起長達16年的終本舊案。申請人郭某某為表達謝意,將一面寫有“秉公辦事 執法為民”的錦旗送到執行法官手上,感謝法院不懈努力,執得案款。
郭某某與寧國市某農業發展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審理判決,被告寧國市某農業發展公司需償還原告郭某某工程款340000元并支付違約金34000元。判決生效后,寧國市某農業發展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郭某某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實地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寧國市某農業發展公司已停產停業,在多家法院均有未履行的執行案件。該案首次執行因被執行人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暫以終本的方式結案。
寧國市“清倉終本案件 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開展后,寧國市法院對該案予以恢復執行,并得知被執行人在寧國市中溪鎮有一處不動產。在同中溪鎮政府交流中,執行法官獲取了一條重要財產線索:被查封的不動產可能面臨征遷。在相關部門的協助下,執行法官聯系上被執行人公司負責人,通知雙方當事人到庭,經協商,申請人郭某某同意被執行人給付工程款340000元、違約金34000元、遲延履行金126000元,合計500000元了結本案。執行法官當即制作提取征遷款的執行裁定、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中溪鎮政府。同時經申請人郭某某同意,執行法官對該處不動產解除查封并定期與中溪鎮政府及征遷主管部門聯系,跟進了解征遷落實情況。在確認應提取的征遷款已匯入法院賬戶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聯系申請人郭某某辦理案款發放事宜,該案順利出清。(唐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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